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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团员民主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04-13 点击数: 作者:机电分院

各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推进基层团组织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强化广大团员青年的组织意识、思想意识和纪律意识,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特别是广大团干部在校风、学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在“五四”前夕开展团员民主评议工作,并隆重表彰2009—2010学年在我院共青团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先进团支部。为了使这项工作有序进行,取得预期效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目的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建设纲要》要求,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是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对广大团员进行先进性教育的重要环节。通过自我总结、民主评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检查和评价每个团员在遵守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参加团的活动、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帮助后进,处理不合格团员,努力提高团员素质,做合格的共青团员。

二、评议时间

4月6日 - 4月16日。

三、评议要求

 1、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团员意识等为重点内容,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明确的努力方向。

2、在开展评议工作前,各团总支、团支部一定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让广大团员青年充分认识到民主评议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主动参与民主评议,并在评议过程中认真剖析自己,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收到效果,发挥作用。

3、要本着为广大团员服务,帮助同学成才的宗旨,开展评议工作,对个别团员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要坚持以教育为主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切实帮助其认真改进。

4、本次团员民主评议和评优工作不包括毕业班团员。

四、评议内容

以支部为单位,先由团员就自我总结评议和整改情况向支部大会进行汇报,再由支部团员进行评议。评议着重从五个方面对团员进行检查:

1、政治上是否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宣传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是否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

3、是否正确行使团员权利,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模范作用。

4、是否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团规团纪、大学生行为规范,是否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5、是否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

五、评议基本方法

民主评议团员工作,在院团委,分院团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进行。

1、学习教育。对团员进行新形势下坚持团员标准、履行团员义务、增强团员意识的教育。学习内容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团的基本知识、团规团纪为主,紧密结合形势和任务进行教育。

2、自我总结。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团员标准,书面总结一年来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和上年评议中存在的问题的改正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

  (1)以团小组为单位组织进行评议。由团员公开汇报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小组其他成员根据被评议团员的总结内容及其一贯表现进行民主评议。各团小组根据评议情况,提出本小组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名单,报团支部委员会。

  (2)团支部在团小组互评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委员大会,对团员作出综合评议。根据院团委下达的指标,最终确定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名单,报分院团总支、院团委审批。

(3)评议结果由支部签署评定意见后报分院团总支审查。分院团总支通过审查,对每个团员(团干)做出是优秀、合格、限期改正缺点或不合格的意见,优秀团员(团干)院团委推荐名单,并附事迹材料一份。

(4)组织处理。对优秀、合格团员(团干),应及时进行年度团籍注册,对评议出的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在“五四”期间由院予以隆重表彰;对限期改正缺点的团员,推迟三个月进行团籍注册,三个月内仍不改正的,不予注册;对不合格团员,不予注册,进行劝退和除名处理;对限期改正团员干部进行教育,限期改正;对不合格团干部及时进行调整。

(5)先进团支部评选工作结合团员民主教育、民主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进行。

 

附: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先进团支部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机电工程分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0年3月29日

 

 

 

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先进团支部名额分配表:

 

每小班1名优秀团干或优秀团员

分院学生会8名优秀团干或优秀团员

分院评2个先进团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