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培养和树立应届毕业生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弘扬当代大学生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引导和鼓励广大学生成长,同时,也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有利条件,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在我院毕业班学生中开展“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0届在籍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
2、在校前三年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3、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所学各门课程(必修课、选修课、实习等)均合格,无补考、违纪情况。
4、所在宿舍卫生差,被通报批评,负有主要责任者,不得参与评选。
5、恶意欠费未注册者不得参与评选
三、评选比例
按2010届毕业生总数的30%评选。
五、评选程序
“三好学生”的评选,根据评比条件、综合测评成绩和评选比例,由辅导员组织班级推荐,将推荐名单和材料报分院初评,初评合格名单经分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填写《2010届毕业生三好学生汇总表》,分院签署意见盖章后于5月30日前将表格和材料报学工处审核。
学工处
201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