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0届毕业年级学生违纪、考试作弊申请学士学位材料的通知
各分院:
教务处将进行2010届本科毕业学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工作,请各分院根据《华东交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之规定,组织报送本分院违纪作弊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分院应根据规定,初步审核申请者条件。对于申请学生的考取硕士研究生、考取公务员以及获奖等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分院应为申请学生的个人申请表填写鉴定意见,并加盖分院公章。
2、个人申请材料包括《华东交通大学违纪学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和相应的附加材料(考取研究生或公务员的证明、获奖证书等),其中附加材料须为原件。
3、分院根据具体申报情况,统一填写《违纪申请学士学位学生情况汇总表》。
4、以上全部材料(包括《违纪申请学士学位学生情况汇总表》的电子版)请于5月25日之前报送学工处。逾期不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单独受理。
附:1、《违纪申请学士学位学生情况汇总表》
2、《违纪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申请表》
教务处、学工处
2010.5.11
附件下载:
受违纪处分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下载:
违纪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