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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3-31 点击数: 作者:机电分院

根据学院安排,清明节学生放假时间为43日至45日,46日(周三)正式上课。为了使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现将有关学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 放假前,各班级要召开一次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主题班会.教育学生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遵纪守法,文明修身,自觉遵守校内外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

2. 放假前,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良好的校园环境,各班要自行安排检查学生宿舍的安全与卫生情况。要求学生离校前,整理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保持卫生清洁,不要在宿舍内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关闭各种电源,并关好门窗,注意防火、防盗;

3. 要教育学生注意交通、人身及财产等安全。拒绝乘坐有安全隐患及手续不全的车船等交通工具,严防交通事故,确保人身安全,做到平安回家,顺利返校,并要求学生不得无故提前离校或逾期返校;教育学生在参加各种祭祀活动时,如燃放烟花爆竹,须注意安全,防止发生火灾及造成人身伤害等现象;

4假期内,严禁以单位或个人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春游等集体活动,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组织者自行承担;

5. 要提醒学生做好春季流行疾病的预防工作。假期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6. 请各班切实做好学生离校去向登记相关工作、假期值班安排工作、和学生返校情况检查工作。将统计结果于46上午10时前报学工处。

7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在校学生要安排好自己的学习、生活,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外出时要结伴而行,按时归宿,晚上尽量不要外出。

8、做好外住学生排查.辅导员要与已签订协议的外住学生保持联系,并进行实地访查同时做好安全教育,做好相关记录,对于擅自外住的学生,要限期搬回。

9、密切关注特殊群体。各班要对各类特殊群体作一次排摸,对于心理有障碍的学生要针对春季心理、精神疾病高发的特点,在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上,加强心理干预,及早预防;对于留级、复学、转专业等学籍变动的学生,各辅导员要特别关注,利用各种班级活动,让他们尽快融入新的班级集体。

                                        机电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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