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讲稿是教师完成课堂教学任务的计划与安排,充分准备,科学计划,合理安排,是较好完成课堂教学目标的重要保证,经学院研究决定,将由教务处组织对各分院(部)开展教案、讲稿专项检查。
一、指导思想:
通过检查促进教师备好课、写好教案、讲稿,从而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二、检查时间:
5月10日(星期一)——5月31日(星期五)
三、检查范围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所有专职教师和部分外聘教师
四、检查方式
1、5月10日—5月21日由各分院(部)检查小组对检查对象全面进行检查;
2、5月25日—5月31日教务处将进行抽查,具体抽查的课程和任课教师名单将于5月25日公布。
五、检查内容
(一)基本要求:
1.是否有教案、讲稿?
2.项目是否齐全,环节是否完整?
3.教案、讲稿是否按规定格式填写?
4.教案、讲稿是否有特色(尤其是教学过程的设计)?
5.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二)主要环节:
1.教学内容:授课内容与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计划表是否一致、教学目的和要求是否明确、教学重点和难点是否突出等方面;
2.课堂教学方法设计:检查教学设计是否规范、科学等方面;
3.课堂小结:检查每次课是否布置思考题或作业、是否有对教学内容进行小结等方面。
六、检查要求
(一)对任课教师的要求
(1)有关教案的要求
1.教案首页应主要包括课程名称、课程编号、开课分院、上课班级、任课教师,课程内容简介,教学目的与要求(课程的总体目标),教学重点与难点等内容。
2.教学单元教案主要包括授课学时、授课章节,拟采用的教学方法或手段、教学目的与要求(章、节)、教学方式、基本教学内容、复习思考题与作业题、本次课实施情况及教学效果分析等。
3.课时教案要求按时书写,不得出现一篇教案多课时使用的现象;
4.教案中要体现板书设计,并及时做好教学总结;
5.教案齐全、不缺节;
(2)有关讲稿的要求
1.讲稿应依据教学大纲和指定教材编写,并反映教师阅读大量教学参考书和文献资料、体现不断更新和充实的教学内容、适应科技进步和对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但不可是教案的简单复制。
2.讲稿要求详细、全面。讲稿可以摘录教材,但不能是教材的翻版。教师在编写讲稿时,可根据学生的层次专业面向、知识面、知识的连续性对教材内容进行必要的增删。
(二)对检查小组的要求
1.检查小组应认真按照《华东交大理工学院教案检查评分表》、《华东交大理工学院讲稿检查评分表》的要求严格检查;
2.检查小组应对各分院(部)专职教师和部分外聘教师的纸质教案进行检查;
3.各检查组组长负责召集本组组员,自行确定本组具体检查时间、课程、任课老师的教案、讲稿等相关事宜;
4.各检查小组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对好的做法予以肯定,对发现的问题要明确给予提出并进行具体的指导;
5.各检查小组应对检查的教案和讲稿进行评比,并选取5%—10%的比较好的教案和讲稿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将对报送的教案和讲稿再次进行评选,确定优秀教案;
6.各检查小组应在2010年5月21日(星期五)之前完成检查任务,并将《华东交大理工学院教案检查评分表》、《华东交大理工学院讲稿检查评分表》和检查小结送交到教务处。
七、信息反馈
1、教务处将对各检查小组的检查情况和教务处抽查情况进行总结,将结果上报学院领导,同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各分院(部),各分院(部)要根据检查结果认真总结,针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2、教务处将对评选出的优秀教案和讲稿在全院进行展示。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注:请各分院(部)下载并打印教案和讲稿检查检查评分表,并发放给检查小组。
教务处
二O一O年五月六